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陕外协字[2008]01号
关于2008年度“三秦友谊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了表彰外国专家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和表现出的奉献精神,陕西省外国专家局2008年继续评选近年来表现突出的外国专家,并将于国庆前夕请省政府领导向入选专家颁发“三秦友谊奖”。根据省外国专家局的通知,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三秦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外商投资企业中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 (二)凡已获得过“国家友谊奖”、“三秦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请。 (三)港、澳、台地区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专家,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一)积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国内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行或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为对外交往、人才交流、引进国外智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 (六)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作应准备的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申报部门应按《三秦友谊奖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省外专局网站:http://shaanxi.caiep.org的“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二)申报材料要求翔实可靠。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曾申报但未获奖的专家可以再次申报,应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专家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国家“友谊奖”或“三秦友谊奖”的,须在表中注明。 (四)申请表书面材料中“聘请单位意见”栏须用钢笔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他内容一律打印,必须使用规范的表格格式。
(五)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翔实,除《三秦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做出补充材料说明;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项目是否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列入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可以作为“三秦友谊奖”申报材料的附件。 四、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5日。各企业应在此日期之前,将《三秦友谊奖申请表》(包括电子版)、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和四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送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联系人:耿义斌 电话:029-85395729 传真:029-85391011 电子邮件:gengyb2002@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省政务大厅二楼东北侧 邮编:710004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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