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关于积极开展治理商务贿赂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在商务领域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组织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外商投资企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二、把握原则,明确重点,扎实有效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 “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有利于企业规范管理” 的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作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标准,重点做好原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销售及纳税等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治理商业贿赂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企业员工普遍受到教育,使错误观念得到纠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良性发展。 接此通知后,请各企业认真部署,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电话:029-85395729 电话:029-85391011
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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